问:您好!企业主要从事电池安全检测,环评已批的是“便携式电子产品电池安全检测”,经现场勘查,实际是“动力电池安全检测”,但检测电池的大小、种类、项目的地点、检测规模、原材料用量、工艺、产污、治理设施等均没有发生改变,请问是否属于重大变更?
答:您好! 建议您进一步结合项目变化情况以及污染物排放变化情况等,按照“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类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的原则,逐条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或其他相关重大变动清单,进一步判定是否属于重大变动。具体请径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咨询。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