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在外面收购的电子垃圾(包括电源盒,电机箱等),大部分塑料外壳严重破损且已明显暴露出电路板,这些是否属于危险废物。请指导!非常感谢! 答:你好,《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环保总局令第40号)明确,电子废物,是指废弃的电子电器产品、电子电气设备(以下简称产品或者设备)及其废弃零部件、元器件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纳入电子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其中,废弃的、独立存在的电路板及其附带的元器件,属于危险废物。请对照物料形态规范管理。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