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广东省“十四五”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严格重点行业企业准入管理。重点区域新、改、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原则,替代比例不低于 1.2:1,其他区域遵循“等量替代”原则。”那么不属于重点重金属重点行业的建设项目是否须申请重点重金属总量指标。
答:你好,根据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和《广东省“十四五”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目前仅对涉重点重金属的重点行业企业进行总量替代原则。感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