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司从事香精香料生产、加工(不含化学危险品);工艺为原料称取(溶剂称取)--混合搅拌--过滤--抽样检验--灌装--成品,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第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46,鉴于我司为单纯的物理混合,是否符合环境豁免办理企业?
答:您好。建议评估项目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如项目确不涉及及化学反应、不产生废水或挥发性有机物,建议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44项的有关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豁免环评手续办理,但应落实相关环保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按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