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石生态环境分局在辖区范围内持续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行政执法检查,5月9日,我分局执法人员对清湖村某家具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三同时随机检查。
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已办理环保相关手续,检查时该单位正在生产,喷漆工序已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其中一套uv催化氧化箱存在废水滴漏现象,且危险废物贮存仓内危险废物未张贴危险废物标标识牌。针对该单位上述的环境违法行为,企石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现场立即对该单位制作双笔录。
接下来,我分局将持续开展检查活动,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及时办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落实做好企业固废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促进环境质量改善。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企石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