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厦生态环境分局近日对辖区内持排污许可证企业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核实企业排污许可证内容与现场情况(包括名录确定、产品产能、排污口位置与数量、设备工序、污染物防治设施、年度执行报告内容、自行监测频次与记录等)是否一致。
工作人员共抽查了3家企业。其中1家位于石鼓社区的铝制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发现该企业的燃气熔炉已经拆除,但未及时进行排污许可证注销。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有关规定,分局工作人员现场指导该企业以“终止排放污染物”为理由,申请注销其排污许可证并进行排污登记,优化企业管理。
塘厦生态环境分局表示,将对企业加强排污许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和指导,进一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的主体责任,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跟踪督促落实整改,充分发挥排污许可规范与指导作用。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