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1、项目获得环评批复也通过验收,近期完成了一企一策备案工作,废气处理设备进行了优化,减少了废气的排放量;现想扩建,那么在环评报告中分析原有项目的时候,已经通过一企一策备案的优化有机废气处理设备是否已经属于合法的,直接在原有项目内分析即可;还是需要将该套废气处理设备纳入改扩建项目内进行分析,通过改扩建的环评手续对其合法化?
2、一企一策完成了备案手续,有机废气排放量减少了,那么这个总量是否属于企业最终合法排污的总量?全厂企业的有机废气合法排放的总量,到底以原有项目审批总量还是以一企一策备案的总量为准?
答复:
通过一企一策备案优化的项目减少了有机废气排放,属于《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第58项“改造项目”,豁免办理环评手续。本次扩建项目环评报告可将通过一企一策备案优化的项目纳入原有项目内容分析即可,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应以环评批复的总量指标为准。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