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日益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产废单位、运输公司、处置公司都对危险废物的包装和运输有更加规范的要求。由于存在许多产废单位对危废不了解,因此,小编简单梳理包装和收运要求,以便做好危废管理工作。
一、收运前包装必须满足四个基本要求:
1. 存放仓库不泄漏,运输过程不泄漏;
2. 必须用卡板和拉伸膜打包成一板一板,收运时可直接叉走;
3. 贴上危废标签;
4. 满足不同处置基地的进场规范(如限高要求)。
二、常见的危废及打包规范示例说明:
三、常见包装:
四、补充要求:
1、收运前检查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是否审核通过,台账是否完善。
2、收运前检查管理计划里填的危废名称和代码是否与合同一致。
3、限高要求:部分处置中心的仓库由于是立体货架存放危废,所以高度有明确限制,比如有些处置中心限高1.2米,有些处置中心限高1.4米,具体详询业务经理。
4、长宽要求:普通卡板长宽不超1.2米,货物堆叠不能超出卡板范围,避免装车困难及运输过程中出现倒塌。
5、超重及卡板数量限制等要求具体详询业务经理。
6、危废收运需提前做好计划,预约运输。
7、危废标签样式如下图(保存后可打彩印贴上):
四、危废贮存设施选址原则
1.地质结构稳定,地震烈度不超过7度的区域内。
2.设施底部必须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
3.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并经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
4.应避免建在溶洞区或易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如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影响的地区。
5.应在易燃易爆物品仓库、高压输送电路区域以外。
6.应位于居民区域常年最大风频的下风向。
五、危废贮存设施选址原则
1.地质结构稳定,地震烈度不超过7度的区域内。
2.设施底部必须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
3.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并经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
4.应避免建在溶洞区或易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如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影响的地区。
5.应在易燃易爆物品仓库、高压输送电路区域以外。
6.应位于居民区域常年最大风频的下风向。
六、危废贮存和堆放原则
1.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至少1米厚粘土层(防渗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
2.危废物堆放高度应根据地面承载能力确定。
3.衬里应放在一个基础或底座上。
4.衬里要能够覆盖危险废物或其溶出物可能涉及到的范围。
5.衬里材料要与堆放的危险废物相容。
6.在衬里上设计、建造浸出液收集清除系统。
7.应设计建造径流疏导系统,保证能防止25年一遇的暴雨不会流到危险废物堆里。
8.危废物堆里应设计雨水收集池,并能收集25年一遇的暴雨24小时的降水量。(来源:广东危废处理)
9.危险废物堆要防风、防雨、防晒。
七、违法案件实例:
如东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一些企业存在固废管理不规范的情况。南通某木业有限公司位于如东县新店镇,2018年9月开始投入木制品加工项目生产,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有危险废物废包装桶、废液、漆渣、废活性炭产生,危险废物仓库内存放着废包装桶,但检查发现该单位未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网上申报,危废仓库和危废仓库内存放的废包装桶也都没有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针对检查发现的该企业未对危废进行网上申报和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两个违法行为,如东生态环境局进行了立案调查。按照新固废法的规定,对该企业的两个违法行为可以分别处以10-100万幅度范围内的罚款。经过案审会讨论,决定实施处罚,下达处罚告知,分别处以罚款12万元整,合计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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