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樟木头生态环境分局组织执法力量,对裕丰社区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展开深入检查,并就该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据悉,该企业主要从事洗沙生产,现场设有洗沙线2条,废水处理设备2套,挖机1台,铲车2台,生产工序为筛选、洗沙,其中洗沙工序产生清洗废水,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泥、石渣等一般固体废物,污泥由其他企业回收处理。
经深入调查,该企业未办理排污许可证,未签订污泥转运合同,无法提供相关转移单据,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条,执法人员已对现场进行拍照、录像取证,并制作双笔录依法查封该企业。
接下来,樟木头生态环境分局将继续深化巡查执法工作,以“5+2”、“白+黑”的工作方式,形成高压态势,切实压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同时,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遏制企业“以身试法”、“以罚代管”等不良风气,营造合法合规经营的良好氛围。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樟木头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