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司主要从事动物油脂及加工制品生产,年产2500吨动物油脂、500吨油渣,国民经济代码属于1353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我司已经投产验收,之前的地面清洗废水经收集后交零星废水公司处理,现在想扩建一个废水处理设施,清洗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隔油沉淀-絮凝气浮-A2O-超滤反渗透工艺)处理后回用于地面清洗,不外排。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中“新建、扩建其他工业废水处理的(不含建设单位自建自用仅处理生活污水的;不含出水间接排入地表水体且不排放重金属的)”应编制报告表,那意思是:出水间接排入地表水体且不排放重金属的,属于其他,是做登记表?那本项目清洗废水不含重金属污染物且不外排的是应办理报告表还是登记表?
答:您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95项“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中“出水间接排入地表水体且不排放重金属的”项目应填写登记表。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