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司是一家集团企业,同一厂区内设立两家公司,两家公司法人代表为同一人。两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相同,为便于统一管理,厂区内仅建立一个危废仓库,两公司产生的均存放于该仓库,该仓库产权归属两家公司中的一家公司。现想咨询同集团两公司共用一个危废仓库是否可以?
答:您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及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规定,贮存场所位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应在项目中予以明确,并与排污许可证等信息保持一致。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