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金属表面处理类企业环评及批复中未提及需要设施应急池,且企业厂房没有位置可以设置应急池,那么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是否可以不计算和设置应急池?
答:您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第九条、以及《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69-2018)相关规定,对于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隔离等应急措施,防止水污染物进入水体,配套事故废水收集和应急储存设施。企业可以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69-2018)以及《石油化工企业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SH3015)等,通过环境风险评估及专家论证结合自身特点设置环境风险防控设施。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