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第六条第4条的规定,对产能过剩行业,需提交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立项批复或备案准予文件(备案制项目),其它项目实行并联审批。 来源:生态环境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