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工厂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名录内的危险废物,如果工厂与第三方供应商签订合同,委托第三方供应商在工厂内收集、打包、转运、贮存和管理固体危险废物,并在危险废物外运时配合装车。那么,工厂聘请的第三方供应商是否需要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盼复。
答:您好,现行法律法规暂未对“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项目内提供危险废物收集、转移至贮存设施、规范包装等服务”设置特许经营资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对其项目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承担主体责任,应组织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避免污染环境。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