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能否解读一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指导性意见)》第21条。有家企业只涉及化工普货产品的仓储及转运,不涉及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无危废产生。相当于化学品的中转站,但存量较大。这种能做简化备案吗? 答:您好,您公司涉及化工普货产品的仓储及转运,存量较大,如发生极端安全生产事故,可能次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请您公司按规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