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 想咨询下公司产生的电路板废物(900-045-49) 一.为确保该废弃物的信息安全,是否可以在本公司内部使用破碎机进行完全破碎,然后再移交市场有资质危废处置公司做最终环保处理? 二.如果上述行为可以进行的话,公司需要事前履行哪些环保手续及环保措施?
答:您好,问题一:鼓励您司依法自行利用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源头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环境危害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规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属于重大变动。请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研判。若已依法调整,请严格按照项目实际情况,落实管理计划、管理台账、数据申报、转移联单等制度,并依法管理到位。 问题二:若项目未完成环保验收,建议结合项目变动情况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或其他相关重大变动清单,进一步判定项目是否属于重大变动,若属于重大变动,则应重新报批项目环评;若项目已完成环保验收,应结合项目变动情况,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确定环评文件类别。具体请径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咨询。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