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关于旧液氨储罐(已清洗干净、无残留液氨)的报废处理,是应该按照固体废物处理,还是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处理? 答:你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被所有者申报废弃的,或未申报废弃但被非法排放、倾倒、利用、处置的,以及有关部门依法收缴或接收且需要销毁的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废物,但不含该目录中仅具有“加压气体”物理危险性的危险化学品。未列入《名录》且经鉴别排除危险特性的物质,不建议按危险废物管理。、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