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们想做回收铅酸蓄电池(不拆解)、废机油、废轮胎,收集后就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我们这样项目需要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这样许可证吗,如果要办理,需要什么资料?是否要办环评,对人员及区域是否有要求?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首先向哪里办理,再向哪里办?请回复一下,谢谢!
答:您好,2022年,我厅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明确已纳入国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的珠三角9个地级以上市和纳入省“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的梅州市,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可在辖区内开展收集试点工作,编制试点工作方案,于2022年7月31日前报我厅备案。其他有意向开展收集试点的地市,要结合本地实际科学编制试点工作方案,报经我厅同意后开展试点工作。链接详见http://gdee.gd.gov.cn/shbtwj/content/post_3956100.html。具体事宜请咨询所在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