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你好,我司计划在里水镇年生产洗洁精1000吨、洗衣液500吨,主要生产工艺为投料、混合搅拌、乳化均质、出料静置、检验、包装成品。生产过程不涉及化学反应,原辅材料不涉及危险物质,生产设备为搅拌机和灌装机,均使用电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16号),我司属于“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46、日用化学产品制造268”行业,但不在编制报告书或表的范畴之内,请问我司是否需要办理环评手续?
答:您好,如仅涉及所述工艺,不涉及化学反应,不排放生产废水和有机废气,初步判断可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46项的相关规定,对单纯混合或分装的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无需办理环评手续。建议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及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进一步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咨询。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