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内的豁免管理清单,含铬皮革废碎料(危废代码:HW21 193-002-21)是属于利用环节豁免的,豁免条件为:用于生产皮件、再生革或静电植绒。 请问:豁免条件要求的工艺是必须要最终加工为皮件、再生革、静电植绒的成品?还是加工为半成品(比如再生革纤维、植绒粉)也符合豁免条件?
答:您好!根据《含铬皮革废料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HJ 1274—2022),含铬皮革废料的利用方式主要包括用于生产工业明胶、工业蛋白、含铬蛋白复鞣剂、再生革、植绒粉等,只要满足HJ 1274—2022中6.1规定的有关利用技术要求,即可认定其符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所列的豁免条件。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