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 广东某地拟新建日压缩转运生活垃圾超过150吨的镇级转运站(非小区、生活社区配套转运站),请问是否需要按名录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答:您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规定,日转运能力150吨及以上的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转运站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