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总公司在江苏昆山,分公司在广东深圳,分公司切割产生的铝屑交给总公司当做原材料回炉重造,需要办理跨省转移吗?
答:您好,《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规定,同一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所属但位于不同生产经营场所的单位,应当以每个生产经营场所为单位,分别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据此,您司深圳分公司应单独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履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向危险废物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