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傍晚6点,第一人民法院二十三号庭举行夜间庭审,某模型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因未验先投违法行为被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后不服,向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应诉。
据了解,2020年11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及调查发现,原告公司主要从事塑胶五金制品加工,在未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增加喷漆、丝印、烘烤、镭雕等工序及水帘柜(配喷枪)、丝印台、烤箱、镭雕机等生产设备,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部分已建成,但未完成自主验收,已投入生产,未验先投违法事实明确,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予以处罚。
庭审现场,原、被告双方对其建设项目属于名录的具体类别展开激烈辩论,双方据理力争,庭审持续一个多小时结束。
近年来,环境污染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大,市生态环境局出庭应诉的案件众多,参加夜间庭审,是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履职的表现,也是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的体现。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