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过后,樟木头各企业陆续复工复产,此时也是环境违法行为频发的高峰期。圩镇社区泰安荔园路地理位置偏僻,属重点监管路段,为有效防控环境风险,3月2日,樟木头生态环境分局对该路段周边企业展开日常巡查,并查处了一家环境违法企业。
当天上午,执法人员对泰安荔园路周边企业开展逐一巡查,在排查至某树脂工艺品加工厂时,发现厂内有开工生产迹象。工厂相关负责人发现执法人员,立即示意工人停止生产,并试图逃离现场,被执法人员迅速拦下。
经查,该加工厂设有喷漆、手涂漆等工序,现场设有喷漆柜、喷枪、手刷笔等配套生产设备。接受检查时,上述工序正在生产,产生的有机废气直接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最终通过门窗排出外环境。
经执法人员进一步排查,发现该加工厂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环保审批及自主验收手续。掌握以上情况后,执法人员立即对现场进行证据固定,并制作双笔录对该加工厂予以查处。
据了解,该加工厂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该加工厂将被处以20至100万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改正。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