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企业绿色经营、达标排放,针对“散乱污”企业多藏匿于分租厂房的情况,自3月起,塘厦生态环境分局持续开展分租厂房专项检查,并成功查处两宗涉嫌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废气直排的环境违法案件。
日前,塘厦生态环境分局前往清樟路80号某分租厂房检查时,发现位于一楼的东莞市某科技有限公司设有注塑工序,且注塑车间大门处于敞开状态。经查,该公司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和验收的情况下,擅自设有破碎、混料、注塑等工序以及卧式注塑机、立式注塑机、破碎机、混料机等相关生产设备。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注塑工序正在使用,注塑工序虽已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由于注塑车间大门未密闭,部分注塑废气仍能通过车间大门直接排放至外界环境。
经进一步排查,执法人员在同栋厂房三楼发现东莞市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同样涉及废气无组织排放。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注塑工序正在生产,注塑机未配备污染防治设施,注塑废气直接排放至外界环境。经调查,该公司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及验收的情况下,设置有破碎、混料、注塑等工序及相关设备,属于典型的“散乱污”企业。
上述两家企业因涉嫌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废气直排等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立即对其制作双笔录,并拟立案处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上述两家企业或将面临20万以上100万以下处罚!
文章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