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纾困帮扶力度,在生态环境领域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东莞市生态环境局4月6日印发实施《东莞市环境违法行为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工作指引》,促进严格执法、自觉守法与普法宣传的有机结合,温度帮扶整改,促进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平稳健康发展。
什么是适用?
4个要
要已经改正违法行为
要在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申请
要书面向市生态环境局申请
要主动在市主要媒体公开道歉、承诺守法
13类不适用
明确了13类不适用公开道歉承诺从轻处罚的情形
怎样从轻处罚?
按拟罚款金额的30%降低处罚
含有电镀、漂染、洗水、制革、湿式印花、电氧化(电解阳极氧化)、化学镀、酸洗、磷化、发黑、蚀刻(含线路板蚀刻)、纯化、电泳、污染等其中一种或以上工序的
按拟罚款金额的40%降低处罚
经营地址位于石马河、茅洲河流镇街的,包括常平、凤岗、桥头、塘厦、谢岗、清溪、樟木头、长安
按拟罚款金额的50%降低处罚
除上述(一)(二)项以为情形的
文章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