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20年4月,生态环境部《关于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就提出了鼓励举报人依法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鼓励内部知情人员举报。
举报奖励制度实施以来 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去年12月,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查处了一个暗管偷排企业
在这次行动中 内部举报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什么企业之前能屡屡规避检查?
举报人给出了关键信息——时间
他建议环保人在中午换班时间进行突击检查
如何快速准确锁定偷排点
争分夺秒固定证据?
举报信息让常规排查变成精准突击!
收到举报后 环保人马上开会研讨部署
制定出三组协同进行的检查方案
一开始检查就会惊动企业
他们可能马上停止偷排、收走证据
环保人要与时间赛跑!
根据举报人提供的位置
环保人在天台找到了疑似偷排的软管
马上将证据“锁死” 马上进行取水采样
对排出的工业废水进行快速化验
惊呆了老铁!
一条普普通通的管道
竟然也可能成为企业的排污“密道”
通过墨水试验,环保人确定了
工业废水从天台排到了地下化粪池
企业偷排行为“实锤”
可以看到正因为举报人前期提供的有效信息才让整个查处过程迅速、精准、高效
《东莞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
❏受理举报后,对举报内容和信息按不同环境违法主体分别进行登记立案,并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举报人是否受理举报。
《东莞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
❏举报受理、查处、奖金核发、资料存档过程中,工作人员严禁泄露举报人个人信息
文章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