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力度,4月14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塘厦生态环境分局以及振兴围、清湖头两个社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对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排查,对区域内废气扰民企业从重查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
当日上午,45名工作人员分为10个巡查组及1个机动组,深入区域内各涉气企业,重点检查企业的环保手续、原辅材料、台账记录、收集处理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并对居民集中区、工业摊点等易藏匿“散乱污”企业的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此次行动共检查企业93家,发现存在环境违法问题企业33家,其中现场责令停产整改企业8家,制作双笔录4家,限期责令整改21家,重点涉VOCs企业现场采样监测4家。
案例一
丝印废气无组织排放被立案查处
执法人员对位于振兴围社区的某实业公司进行检查时,闻到明显的油漆异味。经查,发现企业在车间四楼增加了3条丝印线,在车间一楼增加1个手工丝印台、1台移印机,增加的丝印设备及相关工序均无配备废气污染防治设施。
经查实,该企业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验收的情况下擅自增加了丝印设备及相关工序。丝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通过车间的排风扇直接排放至外部环境。针对该企业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废气直排等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制作了双笔录并立案查处。
案例二
废气处理设施未开启被立案查处
在对位于富民路的某包装材料公司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挤出成型车间已密闭,挤出成型工序及相关生产设备也已配套了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活性炭+UV光解),但现场检查时配套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开启(抽风机和UV光解未运行),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无组织排放。针对该企业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已制作双笔录拟立案处理。
行动组先后对区域内的某电线公司、某电子公司、某热处理公司以及某包装制品公司等四家塘厦镇重点涉VOCs企业的废气排放口位置进行有组织采样监测。生态环境部门将根据后续的检测结果依法进行处理。
塘厦生态环境分局表示,将持续跟进相关企业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同时继续对重复投诉涉生态环境案件开展重点专项行动,推进塘厦镇生态文明建设落地落实。
文章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