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我镇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持续强化工业污染源精准减排,以“散乱污”工业企业为重点,减少VOCs对大气环境的污染,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近日,桥头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涉VOCs企业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了2家涉VOCs“散乱污”企业。
一是某科技公司。桥头生态环境分局在日常检查工作中发现大洲社区某厂房门口堆有大量油漆桶,但大门常闭,多次上门检查,均没开工生产。经多次踩点,终于在5月20日检查发现该单位进行生产。经查,该单位生产时间较短,有时一天生产不到1小时,主要设有喷漆、移印、印刷等生产工序,产生废气污染,没有办理相关环保手续。执法人员在调查询问过程中,该单位经营者表示生产所用所有油漆均为水性油漆,属于环评豁免类别,且现场油漆桶的标有“水性油漆”等字样。但执法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敏锐地察觉到,该单位所用油漆味道较大,不同于一般水性油漆。执法人员对油漆性质进行了进一步核查。经现场进行油漆与水相混的试验,油漆与水不相容,证实该单位现场所用油漆均为油性油漆,油漆桶上“水性油漆”等标记为企业为逃避监管所用。为此,桥头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对其制作双笔录,拟对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二是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已办理环评审批相关手续,允许注塑、碎料、破碎等生产工序。但在检查中发现,该单位在未报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增加移印、喷漆等工序设备,现场已投入使用,产生废气污染。在调查询问过程中,该公司现场负责人同样表示所用油漆均为水性油漆。执法人员将车间所放置的油漆与水相混,确能与水相融。但执法人员没有轻易停止调查,对该公司其他车间及仓库油漆进行进一步检查,最终发现该公司其他车间存在水性油漆、油性油漆混用的情况,仓库储存有大量油性油漆。为此,桥头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对其制作双笔录,拟对其环境违法行为作未批先捡、未验先投查处。
自4月份以来,为强化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桥头生态环境分局共对超过200家涉气企业进行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立案25宗。
接下来,桥头生态环境分局将积持续做好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继续加大对涉气企业的执法监管力度,结合日环境信访、专项执法,严厉打击涉气环境违法行为,扎实保障我镇大气环境质量。
在此,桥头生态环境分局提醒广大工业企业,请勿弄虚作假,对环境违法行为抱有侥幸心理;务必要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走可持续发展路线,守法绿色经营,获得环境保护与经济效益双赢。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桥头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