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危险废物定义
实验室危险废物是指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各级各类实验室或实验场所在教学、科研过程中产生的危害人体健康、污染环境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废弃物及其污染物。高校实验室常规危险废物主要分为废化学试剂、桶装废液、空试剂瓶和沾染物垃圾四类。
危险废物收集原则
● 严禁擅自丢弃、倾倒、遗撒实验废液。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及时进行集中收集,实验器皿清洗用水必须倒入废液桶中,严禁向水池中、下水管道、洗手间等处倾倒,如不慎遗撒应及时收集处理。
● 根据危险特性分类收集。废液收集桶由学校统一配备,使用前张贴危险废物标签,如实填写标签相关内容,过期试剂一律报废处理。
● 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每一收集容器应随附一份投放登记表,如实记载危险废物的名称、种类、产生时间、数量及流向等内容并妥善保管,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 桶装废液须控制存量。大桶废液装入量一般控制在2/3左右,不得超过4/5。
● 空瓶未经无害化处理,不可盛装废液,建议按照空试剂瓶申请回收和无害化处置。
危险废物暂存管理
● 划定危险废物暂存区域。实验室危险废物应划定区域进行收集,严禁在危险废物暂存区域以外的地方投放危险废物。
● 危险废物应分类分区存放。在实验室内使用不同的容器分类收集和存放危险废物,配伍禁忌的危废应设置有效隔挡,不可放置在同一托盘上。废液和其他实验垃圾不可放置在同一柜中或同一托盘上。
● 危险废物应配备防渗漏托盘。各实验室可根据产废情况,向学校申领足够数量的防渗漏托盘,用于盛放危险废物。试剂柜、实验台等试剂(包括树脂、胶)操作区域建议配备防渗漏托盘。
● 实验垃圾与生活垃圾不混放。实验室中,存放实验垃圾与生活垃圾的容器应分开存放,并有明确标识。
● 台面、地面应保持清洁。实验台面留有污垢的,应尽量清洗干净,如无法恢复台面清洁,建议铺设新的耐腐蚀橡胶台垫,更换后的台垫须按危废进行处理。水池、地面应保持干净,不可留有试剂遗撒和酸碱腐蚀的痕迹。
危险废物处置要求
● 申请危废分拣。实验室危废暂存区域不得长期存放危险废物,根据产废情况及时向相关负责部门提交危废分拣申请。
● 上门分拣转运。相关负责部门由专业处置人员,定期对实验室危废暂存区域申请分拣转运的实验室进行上门服务,并将危废转运至学校危险废物暂存库。
● 无害化处置。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定期对危险废物暂存库中的危险废物进行转移无害化处置。
危废处罚罚则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于2020年9月1日开始实施,新版固废法相关罚则有所变化:
● 增加处罚种类。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和不按要求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一并被纳入违法行为行列。
● 提高罚款额度。不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将处以10-100万元金额的罚款!
● 强化处罚到人。擅自非法处理固体废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处以10-15日行政拘留!
来源:生态环境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