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环境执法任务重、压力大、要求高的新形势,虎门生态环境分局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从人员配备、学习教育、完善机制入手,全面提升执法能力,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执法重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01创新联动执法,重点打击环境犯罪
虎门公安分局派驻6名警力联合开展环境执法工作,组成“环境污染犯罪排查专项工作组”,重点打击涉刑环境犯罪行为,既充实了环境执法力量,又彰显了环境执法震慑力。
生态环境与公安联合执法模式,实现了公安提前介入参与摸排布控,在案件查处的全过程充分发挥优势,有效维持现场秩序、控制相关嫌疑人员、固定违法证据、开展人员信息搜集、及时抓捕在逃人员,大幅提高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侦破效率。在打击涉刑环境犯罪行为方面,对所有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的,全部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02加强内部研判,提升业务水平
为更高效解决各类环境问题,及时处理环境隐患,虎门生态环境分局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定期开展突出环境问题形势研判,将复杂和重点案件的调查报告、相关证据材料等资料全部装订成册,专人专职管理,加强后续跟进。定期组织多部门对重点区域开展联合专项执法行动,通过地毯式排查、排污口反向溯源、管网溯源等方式锁定环境违法主体,并适时协调公安特警对区域路口进行控制,对可疑人员进行甄别,防止违法人员逃离现场,力求通过“大部队作战”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目的。
0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打击成果
严格落实“两断三清”。虎门镇印发《关于加强“散乱污”整治工作的通知》,压实社区属地责任,严格对“散乱污”经营场所实施断水、断电措施,并设立专门仓库,暂存“散乱污”企业的生产设备和原料成品,进一步挤压“散乱污”企业生存空间,加大“散乱污”企业违法成本。
建立环境犯罪案件涉黑涉恶涉乱线索移交机制。针对刑事立案的环境犯罪案件,同步将线索移交镇纪委,调查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深挖细查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进一步稳固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工作成效。
通过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不断创新环境执法工作机制体制,积极探索环境执法新途径,虎门生态环境分局2020年起累计完成企业水、气、声等要素的各项指令性监测1129家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22次,累计清理“散乱污”企业2289家,立案处理环境违法案件737宗,6688.64万元,查封经营场所98家,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32宗,刑拘61人。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