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时提交执行报告是排污单位应尽的法律责任,也是支撑排污许可制实施的重要举措,对于排污单位执行情况的检查,是检验排污单位按证排污的重要一环,那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主要检查什么?证后管理应该有什么注意事项?
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主要检查事项
证后检查中发现的十大注意事项
基本信息填报不完整。产品、原辅料、运行时间、生产负荷、取排水均出现漏填情况。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漏填或填报不完整。部分排污单位只填报了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时间,其他参数如药剂投加量、固废产生量等未明确。
自行监测情况填报不规范、不完整。部分排污单位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存在遗漏监测因子和未达到监测频次要求情况;监测数据统计表遗漏填报超标数据数量、超标率。
实际排放量信息填报不规范,计算过程存在不同程度问题。部分排污单位对实际排放量信息填报要求不明确,所有污染物均填报了实际排放量;未能掌握实际排放量计算方法及优先顺序,实际排放量计算过程要素缺失问题比较突出。
附图附件上传不完整。部分排污单位遗漏上传自行监测布点图、实际排放量计算过程,对报告周期内存在特殊情况(如停产等)未能提供证明材料。
排污许可申报不规范。部分排污单位在主要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排放口等申报中与现场实际有出入,存在漏报、误报情形。
排污许可证未及时变更。部分排污单位未在新修订的标准实施前或污染治理设施改变后及时变更排污许可证。
整改措施未按要求落实。部分排污单位未按期完成限期整改要求。
排污口设置不规范。部分排污单位排污口设置不满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或排污单位执行的排放标准中有关排放口设置的规定。
图片未按要求记录环境管理台账。部分排污单位缺失环境管理台账,部分企业环境管理台账中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不完整。
来源:VOCs减排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