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至2021年期间,市委、市政府高位统筹部署攻坚任务,全覆盖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目前,我市已完成全市河湖名录内所有内河涌以及重点水库、排污口排查工作,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污水直排河涌现象显著减少。据初步统计,全市累计投入约80亿元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基本完成已摸排出的1.8万个入河排污口整治。
01多措并举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
逐一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政府兜底的原则,指导各镇街(园区)综合运用人工排查、管道潜望镜检测(QV)、电视检测(CCTV)、水质监测、烟雾试验、染色试验、泵站运行配合等方法,查明调查区域内排污口排放来源,逐一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对于溯源后无法明确责任主体的排污口,由各镇街(园区)兜底指定整治责任主体。
全面实施信息化挂图作战。上线“东莞市水污染防治挂图作战信息平台”,逐一录入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计划,并定期更新工作进展,补充漏报、新增的排污口,实现信息化管理,实时反映各镇街入河排污口的整治完成情况,确保市级层面及时掌握整治进展。
科学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措施。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法律法规禁止设置区域内的入河排污口,要求全面清理取缔。生活类排污口要求通过截污等措施接入污水管网,对于排水户附近短期无市政污水管网覆盖的,考虑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收集片区污水。工业类排污口,建设项目环评未经审批的予以清理取缔;符合要求的,将污水接入污水处理厂;符合要求但无法接入市政管网的,要求企业落实整治提升措施。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要求确保污水达标后排放。
“厂-网-河”一体化推动整治。加速完善污水管网系统,推动污水入管雨水入河,基本实现污水收集全覆盖,强化污水收集入管。基本补齐污水处理缺口,提升污水处理效能,确保收集到的污水经处理后再排放。大力提升内河涌水质,基本消除沿河污水直排。
落实每月核发通报制度。每月分流域、分镇街、分类别对各镇街(园区)入河排污口整治进度进行统计排名,并对整治工作提出下一步计划要求,推动入河排污口整治攻坚任务有效完成。
大力度组织成效核查。选取规模以上重点排污口安装水位传感器监控水量,实时监控污水排放量,并对监控发现疑似问题点位进行复核,对无法安装水位传感器的部分重点排污口落实抽查。组织全市范围开展入河排污口成效核查工作,逐一现场核查并拍照存档。
02探索推动排污口监督管理
持续完善工作指引。2019年印发实施《东莞市入河排污口管理规范(试行)》,为全市规范化管理入河排污口奠定基础。2022年印发《东莞市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管理工作方案(试行)》,指导全市规范化管理入河排污口,加快实现保留排污口手续齐全、设置规范、排放达标、监测覆盖、一口一档、监管到位的目标。
推进排污口临时管理。目前全市共上报约151个拟保留入河排污口,已在市生态环境局公众网进行公示,并督促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设置入河排污口临时标志牌,加强排污口水质监管。
开展水域纳污能力核定。聘请中山大学研究团队利用数学模型对全市主要河流水系纳污能力进行模拟计算,为入河排污口审批提供数据支撑。目前,已完成东莞市水域纳污能力核定工作,确定COD、氨氮和总磷排污总量控制指标,为后续排污口审批提供有力支撑。
构建水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成全市生态环境指挥调度平台,优化水生态环境管理机制,实现涉水问题“市、镇、村、企业”四级联动预警体系。通过设置出水自动监测仪器等,实时监测出水各项指标,初步形成厂网河水质监测监控网络,为入河排污口污染物精准溯源提供强有力支撑。
03下一步工作计划
加快落实补充排查整治。2023年底前将纳入河湖长制管理范围的河涌、水库等水体入河排污口进行全覆盖排查。
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在充分论证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对国、省控断面影响的基础上,形成全市允许保留的入河排污口清单。
落实规范化管理。指导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落实监测点、标识牌、视频监控系统设置及档案管理。
实施动态巡查管理。由市、镇两级结合河长制巡河开展入河排污口巡查,定期对入河排污口整改情况进行复核。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