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东莞市高质量发展目标,市生态环境局以“站位更高、谋划更远、机制更新、措施更实、队伍更强”为导向,继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高质量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治污能力建设、高质量环境法治建设、高质量环保政务服务,为东莞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安全、稳定、优美和更具有吸引力的生态环境保障。
1、高质量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
水污染治理
紧抓沙田泗盛断面溶解氧、樟村断面水质净化厂到期停运、共和村和旗岭断面未达标河涌、“一河一策”整治等问题,深入推进“剿黑消劣”攻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美丽河湖建设。
大气污染防治
聚焦臭氧和细颗粒物污染协同控制,深入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控。
土壤污染防治
持续开展土壤调查质量监督检查,强化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等情况检查,加强地下水监测。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以建设“无废城市”为抓手,健全“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制度,重点推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农业垃圾等5个领域体系建设,推进一批固废处理设施建设。
近岸海域污染治理
强化57个河涌排口类入海排口整治,推动岸滩环境整治、海洋生态修复和美丽海湾建设。
2、高质量治污能力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
谋划补齐污水处理能力缺口
推进13项新扩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力争2023年底前完成寮步、东城等9个项目土建工程,2024年底前完成剩余2个项目土建工程。此外,谋划推动新一批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力争纳入项目储备库,加快补齐污水处理设施短板。
大力提升污水处理效能
完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推进污水管网“一张网”建设,加强督查力度。到2023年底,力争实现全市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5%以上、进水BOD浓度高于100毫克/升的城市污水厂规模占比提升;完成50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任务,确保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有效运行率达80%以上。
加快推进固废处理处置能力建设
以“无废城市”建设为抓手,稳步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能力不断提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领域重点推进“市场完善、政府统筹、企业受益”的全链条收处体系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危险废物领域重点开展规范化管理和处理处置能力短板建设。建筑垃圾领域重点开展标准技术体系和规范化收运建设。生活垃圾领域重点开展市镇两级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和推进存量填埋垃圾处理。农业固体废物领域重点开展动物诊疗废弃物及病死禽畜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推进东莞市污泥集中处理处置项目核准立项、环评和稳评报批、勘察及初步设计,完成3家造纸企业固废焚烧项目建设。
3、以高质量环境法治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
健全生态环境法律法规
加快推动1个立法项目(《东莞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条例》)、2个政府规章项目的起草和审查(《东莞市扬尘污染防治规定》《东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办法》),推进3个立法项目“十五五”立法规划研究。
有序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常态化落实线索筛查机制,启动滨海湾填土案件诉讼程序,争取年底前设立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库。
优化包容审慎监管措施
分类施策深化正面清单,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强精准帮扶,深入落实“减免罚”,综合施策实施各类行政措施,开展“惩教结合”专项活动。
提升监督执法效能
修订执法工作指引,优化执法考核,加强实战培训,强化执法监督,引入法律顾问、行业专家等技术力量协同处理新类型、难取证案件。
4、以高质量环保政务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
积极稳妥推进“双碳”工作
建立健全碳排放管理制度,推动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配合近零碳排放示范区、绿色制造、绿色建筑、节水型企业和园区等绿色体系建设。
强化“三线一单”分区管控
严格“两高”项目准入;建成全市“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推动各镇街完成“三线一单”编制;持续开展排污许可提质增效,确保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清零”,力争年底前全部实现持证排污。
提升建设项目审批服务能力
围绕全市“招商年”工作需求,专人专组落实重大项目服务,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尽快尽早落地建设。
推动减污降碳协同管理
摸清全市污染底数及变化情况,加快推动重点减排工程项目进度,推动落实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持续深化VOCs总量管控,探索豁免产业培育发展重点行业企业且排放量低于0.3吨/年的项目VOCs总量来源,调整市镇收储总量入库划分;谋划整合一批耗水量多、排放量大的企业,持续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
加强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化建设
深化指挥调度体系建设,健全生态环境信息“一网统管”长效管理机制及生态环境任务共享机制。深化“数字政府”生态环境领域建设,全面构建企业环境监管、水环境联防联控、大气应急调度、环保智能审批、线上咨询服务等“数字化+业务”系列应用场景。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