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零散工业废水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年4月1日正式实施,明确了零散工业废水产生单位及处理单位的行为规范与法律责任,覆盖了零散工业废水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环境监管盲区”,强化了环境执法的抓手。
为切实做好《条例》宣传工作,4月11日,大岭山生态环境分局结合今年第一批零散工业废水异常企业名单,通过现场为企业环境管理“问诊把脉”的方式,开展零散工业废水异常线索核查。
当日上午,大岭山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对辖区内一家印刷包装有限公司零散工业废水异常增加线索进行现场核实。经查,该公司环评允许废水年产生量9吨,2022年度实际废水转移量为54吨,增幅达455%。
工作人员核对了企业生产工序及相关设备,未发现违规增加工序及设备的情况;其次对原辅材料进行核对,该公司全年水性油墨使用量约5吨,虽已超过原环评登记的0.36吨,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要求,水性油墨使用量低于10吨的印刷类项目,豁免环评管理即无需重新申报办理环评手续;最后对该公司废气处理设施、零散工业废水储存池、危险废物仓库进行检查,未发现明显环境违法行为。经核查确认,该公司产能提升,清洗工序用水量增加,导致零散工业废水增多。
工作人员对该公司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该公司主动申报与环评不一致的产污情况,完善废水、废气、固废管理制度,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定期开展废气自行监测、更换活性炭、按时转移零散工业废水,确保守法经营。
大岭山生态环境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生态环境部门将加大对零散工业废水产生及处理单位的环境执法力度,定期组织开展零散工业废水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减少零散工业废水违法排放,促进辖区内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