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排水许可证证后管理,4月18日,虎门生态环境分局联合虎门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辖区内洗车店是否存在违规排放污水行为,督促商户依法合规排放污水。
检查人员先后检查了4家洗车店,发现这4家洗车店均未办理排水许可证。某自助洗车(小捷滘金捷花场店)不属于雨污分流排放地区,污水未接入污水管网,通过小总口的临时应急方式引至污水管网;其余3家属于雨污分流排放地区,污水均已接入污水管网。
执法人员责令这4家洗车店立即停业整改、办理排水许可证,告知企业如实申报排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常营业,并提醒店铺负责人,根据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排水户未取得排水许可,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补办排水许可证,可以处50万元以下罚款;对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可以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虎门生态环境分局将持续督促上述四家洗车店办理排水许可证,同时加强对排水户排水安全意识的宣传教育,引导排水户遵守排水规范要求。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