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东莞市召开“无废城市”建设推进会暨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报“无废城市”建设2023年上半年工作进展,研究“无废城市”建设成效评估有关事项并提出下半年工作重点。
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家、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的有关精神,并就贯彻落实和对标国家、省“无废城市”建设要求,切实推动下一阶段建设工作进行了深入部署。会议指出,自2022年在全市范围内推开“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以来,我市紧紧围绕国家、省的战略部署和总体要求,在各个领域系统统筹各项任务落实。2023年上半年,我市各领域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方面都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
会议强调,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全市各镇街(园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激发做好“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强大动力,擦亮“东莞智汇、城市无废”高质量发展底色。
一是强化统筹,切实推动重点事项抓好落实,密切留意推进进度,找准短板和弱项,推动各项指标按期完成。
二是协同联动,切实加强部门沟通合作,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任务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提升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
三是深入探索,以创新思路带动“无废城市”建设,努力形成地方有特色、行业有品牌、部门有特色的“无废城市”东莞样板。
四是深化宣传,营造全民参与建设的浓厚氛围,持续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统计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邮政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有关专家参加会议。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