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一:试点排污许可和环评审批“两证合一”制度
适用范围:
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针对处理规模500t/d 以上的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
共性工厂内进驻项目
申请与受理:
“两证合一”办理流程与单独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流程总体一致,试点企业在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以自愿为原则,申请参与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度深入衔接改革试点,简化环评手续,实现以排污许可管理制度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管理。
※“两证合一”政策可以避免两个许可事项的重复内容,减少企业办证的数量、费用和时间,优化办事流程。
政策二:开展“百千万”党员干部志愿服务行动
印发《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先锋助企“百千万”党员干部志愿服务行动工作方案》,为项目建立党员干部志愿者“点对点”联系工作机制,通过主动服务企业,协助其加强项目落地全过程环保工作统筹,完善“短、中、远”期工作衔接,加强对企业环评审批、环境管理、污染治理、减污降碳协同等工作指导服务,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台账,构建项目生态环境服务“跟踪一协调一解决”全过程体系,常态化为企业答疑解惑,助力破解企业发展难题。
※建立项目“一对一”帮扶,送政策、送服务、送技术。
政策三:推动共性工厂建设
为进一步加大对我市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力度,提高中小微企业污染防治水平,我市印发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推进共性工厂项目建设的意见(试行)》推动各镇街建设共性工厂。实现集中生产、集中管理集中治污,形成高效集约的新型生产运营模式。目前全市有关镇街已推进16家共性工厂建设。
※中小微企业进驻共性工厂可以简化环评排污许可手续,降低管理费用、污染治理成本和场地使用成本,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污染防治能力低、项目落地困难等问题。
政第四:推出零散工业废水政策
东莞中小微企业众多,很多中小微企业因场地过小无法建设废水处理设施、废水产生量少处理设施无法运行、建设及维护处理设施费用昂贵等原因,不具备单独建立废水处理设施的条件。
为协助中小微企业不用自建设施,合理合法将零散工业废水转移到有相应能力的单
位进行统一处理,制定《东莞市零散工业废水管理条例》。
※条例的出台为中小微企业转移处理零散工业废水提供法律依据,企业依法转移零散工业废水,降低污染治理成本。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