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松山湖生态环境分局对园区内涉VOCs企业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分别“量身定制”学法环保大讲堂。
据了解,现有企业将于明年3月1日起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T 2367-2022)(以下简称“省标”)规定的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企业厂区内及边界污染控制要求。松山湖生态环境分局提前谋划,特邀相关专家为涉VOCs企业对适用范围、控制要求、监测要求等全面解读,列明省标规定的企业操作要点,为企业严格落实省标夯实基础。
同时邀请专家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从环评编制、环保验收、在线监控等方面开展“清单式”普法,结合典型案例、本土案例普及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涉及的法律条文,列明违反标准和法律后果,增强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守法意识,自觉规范操作。
松山湖生态环境分局提醒,现有企业要结合本次培训要点开展自查自纠,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要诚信守法经营,严守环境数据真实准确底线。
今年以来,松山湖生态环境分局开展普法行动13次,指导帮扶企业176家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下来将紧密围绕最新政策,开展多形式多层面普法宣传活动,营造园区学法守法良好氛围。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