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生态环境分局近日接到群众反映,穗丰年村林港路一河涌水体呈乳白色,疑似有废水外排,分局立即开展调查。
执法人员到现场后,对乳白色废水开展溯源并落实应急处置措施。一方面根据雨水管网走向排查,并调取监控协助溯源,另一方面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受污染水体采样检测,同时紧急调动槽罐车抽取河涌内污染物,防止废水扩散。
经排查确认,乳白色水体源头为某环保公司!该公司露天堆放大量废泡棉和废塑胶桶等固体废物,未采取覆盖围挡等有效“三防”措施。露天堆放的固体废物被雨水淋湿后流出乳白色废液,废液混合雨水流入厂外雨水井,导致雨水井出口所在的河涌水体呈乳白色。
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负责人当场进行警示教育,该负责人深刻认识到规范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的重要性,立即将废泡棉和废塑胶桶等固体废物紧急转移到室内存放,把污水引流到厂内应急池中,用槽罐车抽取应急池内污水,最终将废水转移至有资质的处理单位。目前河涌已恢复正常。
以案释法
该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分局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依法立案查处。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