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减轻群众负担,打通“不见面审批”的堵点,现决定自2024年6月3日起(如因技术原因需要延迟,将另行通知)对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材料清单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办理环评审批业务(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告知承诺制审批)需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文件(纸质)从3份调整为1份。
二、办理环评审批业务(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告知承诺制审批)需提交的办理材料增加“上传主持人踏勘视频”。
视频要求为:
1.体现环评文件编制主持人手持《环评工程师资格证书》在具有代表性的现场的正面,《环评工程师资格证书》内容拍摄清晰、环评工程师识别清晰,视频明确拍摄日期。(由编制主持人口头介绍项目名称、拍摄地点、拍摄时间)
2.拍摄编制主持人勘察并口头介绍建设项目100米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自然水体的内容。
3.拍摄编制主持人勘察并口头介绍建设项目厂区、建筑物、生产车间、原料仓库、环保工程等。改、扩建项目,以及“未批先建”项目需拍摄编制主持人勘察并口头介绍生产工艺、废水收集及治理设施、废气收集及治理设施、排气筒/排放口、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等环保工程及事故应急池等环境应急措施。
4.拍摄视频时长不少于2分钟,不超过10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1000MB。视频文件格式为MP4等,以压缩包形式上传。(规模较大的项目可考虑上传两段视频)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