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雾静电除尘除烟处理废气排放标准:
静电除尘达标排放标准:静电除尘:粉尘外排浓度达到低于120mg/m3。
静电除雾达标排放标准:静电除雾:烟雾外排浓度达到低于30mg/m3。
目测基本看不到烟雾;经治理可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7-2001二类区第一时段排放限值。
生产车间酸雾废气经风罩收集,经管道再进入碱液洗涤塔,碱液洗涤塔体放置二层填料层并配置二级水浴装置,并在循环水池内加氢氧化钠(简称碱),以中和废气中的酸雾,经二级喷淋塔装置清洗后在进入静电除雾设备并保证达标排放。塔体放置二层填料层并配置二级高压水浴装置,经二级喷淋装置清洗后,通过滤水装置,再进入静电除雾设备,烟雾中的尘粒通过高压静电场时,与电极间的正、负离子和电子碰撞面荷电或在离子扩散运动中荷电,带上正负电荷的尘粒在电场力的作用下向异性电极上无能无力并吸附在异性电极上,由于烟尘中含油/含水、且湿度大,在极板上向下自流至下部锥斗,从面达到除雾的目的。目测基本看不到烟雾。
我公司与同类厂家生产的酸雾静电除尘除烟处理设备相比,具有如下特点:
1)、导电性能好,除雾效率高。电雾的效率可达99.00%以上。
2)、耐腐蚀性强。能耐各种稀酸、碱、盐介质的腐蚀。
3)、阻燃性好。电场内产生拉弧也不会引燃沉淀极管。
4)、重量轻、强度高、外形尺寸稳定,设备使用寿命长。
5)、结构紧凑。蜂窝型结构使每个极管的内外表面都成为沉淀极表面。极管之间不存在死区。因此,对处理同样规模的烟气,它的体积小,占地面积少。
来源:东莞市中科新蓝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