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设备安装完成,初调后稳定运行168小时(各个仪表的校准、全程的测试、烟道截面积、基准氧含量、设备量程、皮托管系数各种参数的设置)。
进入72h调试阶段:CEMS 连续运行 168 h 后,可进入调试检测阶段,调试检测周期为 72h,在调试检测期间,不允许计划外的检修和调节仪器。如果因 CEMS 故障、固定污染源故障、断电等原因造成调试检测中断,在上述因素恢复正常后,应重新开始进行为期 72h 的调试检测。
第一天
对颗粒物、气态污染物 CEMS 和氧气 CMS分别进行校准仪器零点和量程,记录校准后零点和量程测试读数,即得到第一天零漂的零点初始值和跨漂的初始值。
第二天
要求与第一天的零漂跨漂测试操作时间间隔>24h。首先测试一次零点标准物质,数据稳定后记录零点的读数值,即得到第1个24h漂移测试的零点最终值;后对设备进行零点校准,进行零点测试,数据稳定后记录读数,即得到第2个24h漂移测试零点的初始值。然后进行量程(跨度)标准物质标气测试,记录量程(跨度)标准物质的读数值为第1个24h量程(跨度)漂移测试的最终值,后对设备进行量程校准,进行量程(跨度)标准物质测试,数据稳定后记录读数,即得到第2个24h量程的初始值。对气态污染物设备进行示值误差测试,依次全系统通入高浓度、零气、中浓度、零气、低浓度、零气标气进行测试,每种标气测试记录测试时间段,数据稳定值(上位机活数采仪内可查询到的数值),重复测试3次。
对气态污染物进行响应时间测试,示值误差测试完成后恢复样气测量,数据稳定后再开始响应时间测试,首先全程通入零气待读数稳定后按照相同的流量通入高浓度标气,开始计时,观察(气态污染物或氧)读数开始跃变时,记录双程管路传输时间T1,继续观察读数上升至标气浓度90%时的时间,记录仪表响应时间T2,系统响应时间为T2/2+T2,重复测试3次。(建议响应时间测试时上位机或数采仪内实时数据至少5s进行记录一次,最好可以1s记录一次,便于相关数据查询和操作溯源)。颗粒物、气态污染物及氧含量的零点漂移、量程漂移、示值误差及响应时间测试操作完成且数据在技术指标要求范围内,开始进行第一天参比方法准确度比对检测,注意气态污染物至少检测9组,颗粒物、温度、流速、湿度至少检测5组。
第三天
要求与第二天的漂移测试操作时间间隔>24h。首先测试一次零点标准物质,数据稳定后记录零点的读数值为第2个24h零点的最终值;后对设备进行零点校准,再次进行零点标准物质测试,数据稳定后记录读数为第3个24h零点的初始值。然后测试一次量程(跨度)标准物质,记录量程标准物质的读数值为第2个24h量程漂移测试的最终值,后对设备进行量程校准,再次通入量程(跨度)标准物质,数据稳定后记录读数为第3个24h量程的初始值。颗粒物、气态污染物及氧含量的零点漂移与量程漂移测试操作完成且数据在技术指标要求范围内,开始进行第二天参比方法准确度比对检测,注意气态污染物至少检测9组,颗粒物、温度、流速、湿度至少检测5组。
第四天
首要求与第三天的漂移测试操作时间间隔>24h。首先测试一次零点标准物质,数据稳定后记录零点的读数值为第3个24h零点的最终值;后对设备进行零点校准,再次进行零点标准物质测试,数据稳定后记录读数为第4个零点的初始值。然后测试一次量程(跨度)标准物质,记录量程标准物质的读数值为第3个24h量程漂移测试的最终值,后对设备进行量程校准,再次通入量程(跨度)标准物质,数据稳定后记录读数为第4个量程的初始值。颗粒物、气态污染物及氧含量的零点漂移与量程漂移测试操作完成且数据在技术指标要求范围内,开始进行第三天参比方法准确度比对检测,注意气态污染物至少检测9组,颗粒物、温度、流速、湿度至少检测5组。参比方法准确度测试完成后,对设备通入零点标准物质进行测试,数据稳定后记录读数和测试时间段,对设备通入量程(跨度)标准物质进行测试,数据稳定后记录读数和测试时间段。
注:示值误差和响应时间测试建议在第一天零漂跨漂测试完成后进行,漂移超出误差的,不应继续进行调试测试,应中止调试,查找原因解决后重新进行调试;示值误差和响应时间测试为连续3次,如3次测试中存在满足要求的情况,可以继续加测一次,如满足要求记录说明相关情况,如4次中有两次不满足要求的,应终止调试,查找原因并解决,问题解决后重新开始调试。
颗粒物 CEMS 线性相关系数、置信区间、允许区间,流速 CMS 速度场系数及速度场系数精密度的调试。
待参比检测结果出来后,需要对颗粒物的颗粒物 CEMS 线性相关系数、置信区间、允许区间或K系数进行计算,计算是需将参比方法测定的标准状态干烟气下颗粒物断面浓度平均值转换为实际烟气状况下颗粒物断面浓度平均值,颗粒物CEMS采用无量纲的测量值或颗粒物设备上测量显示值在工控机或数采仪没通过计算的数据。颗粒物 CEMS 每分钟记录一个分钟均值, 取与参比方法同时段显示值的平均值与参比方法测定的断面浓度平均值组成一个数据对,至少获得 15 个有效数据对。但应报告所有的数据,包括舍去的数据对。最后以颗粒物 CEMS 显示值为横坐标(X),参比方法测定的已转换为实际烟气状况下的颗粒物断面浓度为纵坐标(Y),最小二乘法建立两变量之间的关系得出一元线性回归方程、相关系数、置信区间、允许区间;结合现场,当无法调节颗粒物控制装置或燃烧清洁能源时或手工采样断面排气流速低于2.5m/s 时亦可采用 K 系数的方法,最后将一元线性回归方程的斜率和截距或K 系数输入到 CEMS 的数据采集处理系统。
待参比检测结果出来后,用每天至少5组流速参比测量数据和流速CMS测量的数据按照HJ75-2017的公式计算速度场系数,最终以速度场系数日平均值的平均值作为调试的结果。按照HJ75-2017的要求,每天至少获得 5 个有效速度场系数,计算速度场系数日平均值。但必须报告所有的数据,包括舍去的数据。至少连续获得 3d 的日平均值,并按照HJ75-2017公式计算速度场系数精密度。最后将速度场系数输入到 CEMS 的数据采集处理系统。
待参比检测结果出来后,气态污染物 CEMS 、氧气 CMS、湿度CMS、温度CMS 准确度按照HJ75-2017要求计算并记录。
72h调试检测各技术指标的调试检测方法按HJ75-2017附录 A 进行,调试检测结果不满足HJ75-2017技术指标要求时按附录 B 处理,调试检测数据可参照附录 D 格式记录,调试检测完成后编制调试检测报告,报告的格式可参照附录 E,调试检测结果应达到表 A.3 的要求。需要注意的,调试检测的原始数据需要记录和体现,方便调试检测数据的核实和溯源。
72h调试报告出来后(注意调试报告日期),将关键参数设置到仪器仪表中,稳定运行168小时(后168),进行联网,稳定运行一个月,联网验收各项指标合格后进入验收阶段。
验收阶段:在验收开始时,人工或自动校准仪器(颗粒物、SO2、NO、NO2、O2)零点和量程,测定和记录初始的零点、量程读数,待颗粒物 CEMS 准确度验收结束,且至少距离初始零点、量程测定 6h 后再次测定(人工或自动)和记录一次零点、量程读数,随后校准零点和量程。按附录 A 公式(A1)~公式(A4)计算零点漂移、量程漂移。
现场验收时,先做示值误差和系统响应时间的验收测试,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可不再继续开展其余项目验收。示值误差和响应时间进行调试的需在设备进行零点、量程校准后,进行示值误差、系统响应时间的调试。期间严格按照75测试(高、中、低)顺序进行测试。
准确度验收:采用参比方法与 CEMS 同步测量测试断面烟气中颗粒物平均浓度,至少获取 5 对同时间区间且相同状态的测量结果。
参比方法与 CEMS 同步测量烟气中气态污染物和氧气浓度,至少获取 9 个数据对,每个数据对取 5~15min 均值。绝对误差按公式(3)计算,相对误差按公式(4)计算,相对准确度按附录 A 公式(A21)~公式(A26)计算。
采用参比方法与流速、烟温、湿度 CMS 同步测量,至少获取 5 个同时段测试断面值数据对,分别计算流速、烟温、湿度 CMS 准确度。
联网验收:联网验收由通信及数据传输验收、现场数据比对验收和联网稳定性验收三部分组成:
1、通信及数据传输验收:按照 HJ/T 212 的规定检查通信协议的正确性。数据采集和处理子系统与监控中心之间的通信应稳定,不出现经常性的通信连接中断、报文丢失、报文不完整等通信问题。为保证监测数据在公共数据网上传输的安全性,所采用的数据采集和处理子系统应进行加密传输。监测数据在向监控系统传输的过程中,应由数据采集和处理子系统直接传输。
2、现场数据比对验收:数据采集和处理子系统稳定运行一个星期后,对数据进行抽样检查,对比上位机接收 到的数据和现场机存储的数据是否一致,精确至一位小数。
3、联网稳定性验收:在连续一个月内,子系统能稳定运行,不出现除通信稳定性、通信协议正确性、数据 传输正确性以外的其他联网问题。
各项指标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
应包括以下信息
1)报告的标识-编号;
2)检测日期和编制报告的日期;
3)CEMS标识-制造单位、型号和系列编号;
4)安装 CEMS 的企业名称和安装位置所在的相关污染源名称;
5)环境条件记录情况(大气压力、环境温度、环境湿度);
6)示值误差、系统响应时间、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验收引用的标准;
7)准确度验收引用的标准;
8)所用可溯源到国家标准的标准气体;
9)参比方法所用的主要设备、仪器等;
10)检测结果和结论;
11)测试单位;
12)三级审核签字;
13)备注(技术验收单位认为与评估CEMS的性能相关的其他信息)。
来源:环境监测问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