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打好茂名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近日茂名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汛期近岸海域水环境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水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改善提升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
精细统筹谋划。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茂名市汛期近岸海域水环境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明确执法范围、执法人员构成及执法内容等工作事项,统筹组织属地区、镇两级环保执法人员提前开展全面排查沿海涉水重点工业企业、港口码头、海水产养殖等污染源,摸清底数。
精确聚焦执法。执法行动以交叉互查形式开展,由执法监督科牵头,各分局派出2名环境执法人员参加,成立4个执法组,对污染源名单内的重点企业开展现场核查。共对滨海新区博贺港及电白区水东湾近岸海域涉水重点工业企业、港口码头中的38家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对其中4家企业进行采样监测。在本次执法行动中重点聚焦检查企业是否正常运行水污染治理设施,水污染治理设施处置能力与污水产生量是否匹配,是否存在超标排放或通过雨水排放口等逃避监管方式违法排放水污染物行为,共发现30家企业存在废水排放口环保手续不完善、标识牌不规范、危废贮存间不规范等环境问题。针对发现问题,印发了《关于整改2024年茂名市汛期近岸海域水环境专项执法行动发现问题的通知》,明确分局整改任务,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继续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执法监管,督促问题企业强化环境管理、加强问题整改。
精准深化帮扶。执法人员坚持在监督中送服务,在服务中促监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现场检查时不仅指导企业找出环保管理工作弱项、风险点,精准施策,还结合现场情况对相关法条、类似案例进行释法解说,说明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指出存在问题和提出整改要求,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切实帮助企业协调解决了许多涉及环保的“急难愁盼”和难点堵点问题,提高企业精准治污、科学治污的能力,增强企业环保守法意识。
来源:珠江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