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9塑料制品业 292“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生产的”归类为需要做报告书,但我们企业使用的是从供应商那再生过的再生塑料来进行改性塑料的生产,不是塑料的再生环节,而是推动再生塑料的应用。这样是否做报告表即可?《名录》中的“再生塑料”的具体定义应该怎么理解呢?谢谢回复。
答:您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53项“塑料制品业”中“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生产的”项目,应编制报告书。具体请径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咨询。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来源:广东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