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广东省生态环境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目录列举了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情节。例: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未批先建),同时满足下列情形的,不予行政处罚:(1)属于首次违法;(2)在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这里的改正违法行为应该是指恢复原状?如果当事人只是停止生产项目,没有恢复原状,不符合此目录说列举的情节?
答:您好。同时满足是指同时满足该条目下所列举的所有情形,缺一不可。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的内容和期限以生态环境部门所下达的行政命令为准。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