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每期正面清单自公布之日起三年内有效。正面清单企业因管理不善导致超标排放且未主动报告,或存在其他恶意违法行为的, 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及时移出正面清单,列为“双随机、 一公开” 特殊监管对象,并向社会公开。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