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麻涌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白某。白某不但受到60万元的行政处罚,创下麻涌镇生态环境领域对个人处罚的最高纪录,而且将要对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进行货币赔偿。
今年2月19日,麻涌镇大盛村的村民发现附近香蕉地冒出大量白烟。接到报警后,麻涌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分局联合行动,迅速控制案发现场。
经调查,白某非法开展废物处理业务,组织人员将使用过的约100公斤熏蒸物,在麻涌农地填埋处理,并称这些东西埋在地里可以变成有机肥。当天下午,相关人员在大盛村一处农地上挖了一个1.2米深、1.8米长、1米宽的坑。熏蒸物填埋在坑中发生了自燃并冒出白烟。
麻涌生态环境分局现场进行取样监测,及时锁定证据,同时对填埋区的所有填埋物、受污染的土壤等进行无害化处理。监测结果报告显示,填埋物、受污染的土壤可以判定为危险废物。
白某组织人员擅自倾倒和填埋危险废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关于“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的规定。5月30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对白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其处60万元罚款。对白某擅自倾倒、填埋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麻涌生态环境分局已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