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附技术是最为常用的VOCs治理技术,其中尤以活性炭吸附VOCs装置居多。前个把月南京生态环境局还发文称全市活性炭吸附设施总数超过5000套,广泛使用在石化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汽车维修、实验室、油品储运销等行业,是全市VOCs治理设施的“绝大多数”。关于活性炭吸附VOCs设施,最重要的合规3点总结如下:
1.选择优质活性炭
颗粒活性炭:碘吸附值≥800毫克/克,比表面积≥850平方米/克;
蜂窝活性炭:碘吸附值≥650毫克/克, 比表面积≥750平方米/克,横向抗压强度应不低于0.8兆帕,纵向强度应不低于0.3兆帕;
活性炭纤维:比表面积不宜低于1100平方米/克。
2.足量装填活性炭
装填活性炭时, 应先筛去因搬运发生的碎粒与粉尘, 再均匀填装,尽量避免因活性炭装填不均, 导致形成气体偏流,影响使用效果。具体装填量可参考下表。
注: 采用一次性颗粒状活性炭处理挥发性有机物( VOCs)废气时,通常年活性炭使用量不应低于VOCs产生量的5倍,即1吨VOCs产生量,需用5吨活性炭吸附。
3.及时更换活性炭
(1)估算更换周期。一般来说, 活性炭在累计使用500小时或填装3个月后便需要换新。 具体活性炭更换周期可参考以下公式估算:
式中:
T一更换周期,单位:天;m一活性炭的用量,单位:千克; s一动态吸附量,%;(一般取值10%, 如果动态吸附量取值高于15%的, 应提供含有动态吸附量取值依据的活性炭性能证明文件);c一活性炭削减的VOCs浓度,单位:毫克/立方米;Q一风量, 单位:立方米/小时;t--运行时间,单位:小时/天。
计算示例:在活性炭填充量1吨, 活性炭削减VOCs浓度50毫克立方米,风量5000立方米/小时,运行时间 10小时/天条件下,动态吸附值取值10%,其活性炭更换周期为 40天。
(2)严格更换步骤。一是提前沟通, 预留充足停机更换时间;二是采购、运输、贮存活性炭; 三是确认设备状态,取出废活性炭,装袋放置于危废暂存间; 四是按规范足量装填新活性炭并拍照留痕; 五是确认设备状态, 确保换上新的活性炭后设备正常运行; 六是按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处置旧活性炭;七是更新活性炭管理台账。
来源:相关官方标准文件,VOCs减排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