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仅对外购的纸箱进行印刷,印刷过程使用水性油墨,用量低于10吨/年。请问该种情况是否属于豁免环评类别?应按“38-纸制品制造223*”行业判定还是按“39印刷231*”判定? 答:项目仅涉及印刷且使用低VOCs含量油墨10吨年以下,则可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0〕44号) 有关“对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影响的建设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范围”的精神,豁免办理环评手续。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